为了加强保阜公司档案工作,推进公司档案科学、管理、规范,进一步培养和增强档案管理水平,9月22日,公司办公室组织公司财务部从事档案相关人员共同学习《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
办公室副主任王涛同志强调,档案工作是公司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了解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及时调整档案整理的方式,从而提高公司档案工作的规范化。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会后会认真研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切实保证把新规定运用到今后的档案整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