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要求,保阜公司对照要求进行了认真开展了自查。
此次自查工作主要是对照《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河北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等政策法规,从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建制情况、企务公开实施情况、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同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了梳理。
公司自从成立以来, 一直按照民主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深入推行厂务公开,畅通职工与公司的沟通渠道,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时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保职代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过本次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效助推了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