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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阜公司开展第三轮专题宣讲 专题部署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与 “两个清单” 落实
作 者:霍珍珍
来 源:法务合规部
添加时间:2026-03-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3月22日,保阜公司以轮讲形式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第三轮专题宣讲。党委办公室主任展斌主持宣讲,采用“主会场+分会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实现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全员参会、全域覆盖,重点围绕党委会召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两个清单”进行系统讲解与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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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讲严格对标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公司最新章程,对新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全面、细致解读,清晰明确了办法的修订背景、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决策主体、决策程序、执行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全流程要求,确保全体参会人员精准把握制度核心要义。

会议着重强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涵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四大类,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作为核心决策主体,必须牢牢坚守党的领导、合法合规、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五大原则,切实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职责,确保决策工作不偏位、不缺位。

针对决策流程,会议提出刚性要求:一是议题申报必须规范,需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议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严禁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坚守集体决策底线;三是会议召开必须达到规定人数,其中人事任免、纪律处分等事项执行更高参会标准;四是紧急情况需临机处置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履行追认程序。同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利益回避、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筑牢决策流程“防火墙”。

在执行与监督环节,会议明确,集体决策作出后必须坚决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决策内容;党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决策落地见效;纪委强化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工会、职代会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此外,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及述职述廉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专题宣讲,进一步厘清了各决策主体的权限边界、规范了决策流程、压实了决策责任,为公司完善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决策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下一步,保阜公司将持续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宣贯与落地工作,不断提升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高效合规的治理效能,助力企业稳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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