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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阜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梁等废旧物资处置采购公告
作 者:张广峰
来 源:法务合规部
添加时间:2026-07-02

保阜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梁等废旧物资处置采购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采购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评审办法采用最高价法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保阜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梁等废旧物资处置采购

1.2 采购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保阜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梁等废旧物资处置采购,处置保阜高速公路因养护维修等原因拆除的废旧波形梁及附属设施约32吨、废旧桥梁伸缩缝装置约9吨、废旧防眩网及附属设施约5吨。

1.4 采购最低限价:废旧波形梁及附属设施(护栏板、立柱、配件,热镀锌废钢):1500元/吨(报价低于此价视为无效报价);

废旧桥梁伸缩缝装置(含型钢及附属件):1500元/吨(报价低于此价视为无效报价);

废旧防眩网及附属设施(含立柱等配件):400元/吨(报价低于此价视为无效报价)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 交货方式:供应商负责装车和运输,负责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结算方式为公对公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1.8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辖各养护工区及曲阳收费站,称重出售

1.9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5年07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其他要求: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1.10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1.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12 踏勘现场:不组织。

1.13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交费方式:现金或转账。

1.14 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电汇或转账或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现金等支付形式。

递交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

其他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商业银行。

二、采购需求

(一)物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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